廷尉狱
监狱名,属廷尉,掌囚禁犯罪官吏。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宣帝恶之,下广汉廷尉狱。”参看“廷尉”、“廷尉诏狱”条。
监狱名,属廷尉,掌囚禁犯罪官吏。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宣帝恶之,下广汉廷尉狱。”参看“廷尉”、“廷尉诏狱”条。
源见“和氏之璧”。谓冤弃英才。清尤侗《饮高念东太史斋赋呈》诗:“谁忍荆玉刖,共惜隋珠弹。”
讥讽人少见多怪。唐代韩愈《与韦中立论师道书》:“蜀中山高雾重,见日时少,每至日出,则群犬疑而吠之也。”唐柳宗元《答韦中立论师道书》:“屈子赋曰:‘邑犬群吠,吠所怪也。’仆往闻庸、蜀之南,恒雨少日,日出则犬吠。”
①(?—1656)清代蒙古王公。克什克腾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,墨尔根诺颜沙喇勒达子。(据《蒙古游牧记》为沙喇勒达孙,达尔玛子。)初服属察哈尔部,天聪八年(1634),林丹汗死后,率众归附后金。崇德四年(1639),四子部落毕里克台吉逃离后金,他以不追击罪,罚畜。是年向后金贡方物。五年,朝贡,赐蟒服。顺治九年(1652),授札萨克一等台吉,世袭罔替。 ②清代四川大金川土司,藏族。
三卷。《词钞》 一卷。《小唱》 一卷。《题画》 一卷。《家书》 一卷。清郑燮(1693-1765)撰。郑燮,字克柔,号板桥居士、板桥道人,江苏兴氏人。乾隆元年(1736)进士,历官山东范县、潍县知县。在潍县时,遇大饥荒,板桥开仓赈民后,又以清赈而忤上司,遂告病而归。时百姓“痛哭遮留,家家画像以祀”(《清代学者像传》),并为之立设生祠。晚年板桥居扬州鬻书画为生,为扬州八怪之一。郑燮之文章清通洒脱,如
唾手:往手上吐唾沫。比喻极容易得到。《水浒传》五八回:“只除非教呼延将军赚开城门,唾手可得。”《三国演义》七回:“韩馥无谋之辈,必请将军领州事;就中取事,唾手可得。”《官场现形记》三六回:“自此唐二乱子有此内线,只要不惜银钱,差使自然唾手可得。”亦作“唾手可取”。《新唐书.褚遂良传》:“但遣一二慎将,付锐兵十万,翔旝云輣,唾手可取。”偏正 唾手,往手上吐唾沫。比喻极容易做到或成功。语本《后汉书·公
战国末期至西汉中期,混合各家思想、融会贯通而成一家之言的学派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列为十家九流之一,并指出该派思想“兼儒、墨,合名、法”的特点。其代表著作有《吕氏春秋》和《淮南子》。《吕氏春秋》亦称《吕览》,战国末秦相国吕不韦使其门客共同编撰,以儒、道思想为主,兼及兵、农及阴阳等家思想。《 淮南子》亦称《鸿烈》、《淮南鸿烈》,西汉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共同编撰。书中以道家思想为主,兼杂阴阳、儒、法等家学说
读音:gào【源】 春秋时周文王之子郜侯之后有郜氏,后去邑为告氏(7,17,60)。亦见《姓苑》(15,21)。【望】 济阴(17,418)。【布】 湖北武汉(91)、钟祥(388)、北京等地均有此姓。【人】 告不害,即告子,战国时学于孟子(7,17,62)。现行较罕见姓氏。今山西之太原、长治,湖北之武汉,河南之义马,云南之泸水等地有分布。汉族、白族有此姓。《姓氏考略》 收载并注其源: ①其据《路
四卷。清胡元直(1853-1893)撰。胡元直,字子正,湖南湘潭人。光绪十一年(1885)拔贡,候选教谕。死后其门人私谥为“端敏”。元直为胡锡燕之子,锡燕尝受学于番禺陈澧,督教诸子甚勤。故元直与其兄元仪、元常,弟元玉皆通经学古,学有渊源。而元直词章之学尤著称于时,与兄元仪同见赏于湖南学使朱逌然,同科选拔,传为士林佳话。是编凡四卷。第一卷为癸甲试赋。第二卷为介堂经解。第三卷为介堂诗词。第四卷为介堂文
撒拉语音译,意为“户长”、“长老”、“头人”。旧时撒拉族基层社会组织孔木散(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远亲组织)内部事务的管理者。流行于青海循化(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)等地。每个孔木散都有各自的哈尔,多由富有者充任。在土司制度时期大都世代相传,并受土司管辖。清光绪二十二年(1896)以后,改为轮流担任。
读音:Hǎirě【源】 彝族姓。属海比家支(375)。